主题“碳达峰、碳中和”
客户范围
国际展商比例30%
展览面积25万平方米
展馆数量26个
SNEC光伏展览会从2007年届的1.5万平方米展览面积,发展到2020年的15万平方米,来自95个国家和地区共1378家企业参展,其中国际展商比例占30%,观众的参观人次超过了15 万,已经成为在中国、在亚州、在影响力的国际化、化、规模化的光伏盛会。 2021年展会众多的光伏企业将囊括其中。面积超过500 平方米的展商比比皆是,还有一些企业如协鑫、隆基、华为、阳光电源等展出面积均超过800 平方米。
SNEC光伏展览会规模
SNEC光伏展览会从2007年届的1.5万平方米展览面积,发展到2021年的15万平方米,共1668家企业参展,其中国际展商比例占30%,观众的参观人次超过了15 万,已经成为在中国、在亚州、在影响力的国际化、化、规模化的光伏盛会。2021年展会几乎所有的光伏发电企业囊括其中。面积超过500 平方米、600 平方米的展商比比皆是,还有一些企业如协鑫、华为、阳光电源等的展出面积均超过800 平方米。

批准单位:
上海市商务会
支持单位: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会
上海市科学技术会
牵头主办单位:
光伏产业协会(APVIA) 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CRES)
中国循环经济协会可再生能源会(CREIA) 上海市经济团体联合会(SFEO)
上海科学技术开发交流中心(SSTDEC) 上海新能源行业协会(SNEIA)
联合主办单位:
中国能源研究会可再生能源会
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光伏会(CPVS)

SNEC国际储能和氢能““
本次SNEC国际储能和氢能““由绿色能源理事会、储能联盟、EUPVSEC、ETA-Florence联合组织,上海市经济团体联合会(SFEO)、上海科学技术交流中心(SSTEC)、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CRES)和上海新能源行业协会(SNEIA)牵头主办。众多学家将参加会议开幕式,将出席本次大会的:大会名誉、原参事、原石定寰;上海市科学技术会副傅国庆;上海科学技术交流中心副陈东;上海市经济团体联合会会长俞国生;欧盟会联合研究中心能源效率和可再生能源部门前主管Heinz OSSENBRINK博士;江苏省如皋市委马金华。出席大会的行业有:绿色能源(GGEIC)理事会,光伏产业协会(APVIA),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副理事长朱共山;中国电动汽车百人会,清华大学汽车系教授王贺武。科学家代表有: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名誉院长周孝信;上海航天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航天智慧能源研究院方建平院长;上海空间电源研究所朱凯所长。

SNEC2021-第三届能源互联网技术与应用高峰论坛
第三届能源互联网技术与应用高峰论坛将以“深度融合 落地对接”为主题,围绕能源互联网技术发展与应用实践,围绕能源系统和信息通信系统深度融合,围绕技术标准编制与示范项目的落地对接,从“能源互联网技术体系与创新”、“示范项目应用与实践”、“能源互联网标准与对接”三个方面展开。论坛还将突出能源互联网在大长三角协同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并成为亮点,邀请和国内外学者、、和企业家交流,吸引行业人士参会,使本论坛成为光伏产业与能源互联网深度融合、落地对接的流平台。
光伏科学家大会
光伏科学家大会为光伏与科学家提供了一个的平台,以展示与交流太阳能技术的新发展。大会由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大学的Martin GREEN教授担任荣誉,新加坡太阳能研究所(SERIS)所长Armin ABERLE教授担任执行,国际太阳能学会(ISES)David RENNE教授担任联合,邀请了来自光伏产业的科学家及技术担任大会学术会,邀请产业界CTO共同探讨太阳能光伏*技术及发展。大会议程涵盖了光伏技术的各个领域,包括硅原料、光伏材料、电池、组件、系统、以及智能电网技术等。
绿色能源对话
当今世界各国竭力推动以化、清洁化、低碳化、智能化为主要特征的绿色能源时代的到来,这已经成为有识之士的共识,节能减排、实现可持续的绿色发展,是许多积探索的重要目标。为了促进和推动绿色能源产业在的影响和发展,由绿色能源理事会(GGEIC)、太阳能理事会(GSC)、光伏产业协会(APVIA)牵头并邀请代表欧盟、、北美的行业界、产业界主流企业CEO、学术界、市场分析机构、金融机构和媒体的代表以及社会公众齐聚一堂,展开“绿色能源对话”,共同探讨可持续发展及欧、亚、美市场的合作发展策略。
绿色能源与光伏金融峰会
面对新能源行业的2019新业态,第八届绿色能源和光伏金融峰会将集中研究在追求能源高质量发展新阶段中,在以光伏发电为基点,与储能、智慧配电、智慧用能、数字能源相结合,构建新的能源体系,提高市场规模,创造大发展空间中,新金融如何为光伏业等的新能源行业提供可持续发展强大动力,振兴光伏产业,开辟新的发展趋势。
参展须知:
1、企业确定参展,填好参展申请表并加盖公章传真或邮寄至大会组委会;
2、组委会当收到预定费用后,将按照“先申请,先付款,先安排”安排原则,为参展商安排;
3、参展费用付款细则:
(1)上述参展费用中未包含“施工”、“施工管理费”、“设施租赁费”等费用;
(2)签订合同的参展商请于签订合同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将定金汇入组委会帐户,并将汇款凭证传真至组委会以便查对;
(3)剩余参展费用请于2026年8月31日前汇入组委会帐户;
4、会刊广告排列顺序以收到广告费先后顺序为准,入编截止日期2026年10月30日;
5、组委会将于2026年8月30日起向参展企业寄发《参展商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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